开明出版社有限公司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
时间:2026-08-03 14:52:26 点击:17 作者:吴杨
各位员工:
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,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,增强单位凝聚力,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,根据《企业年金办法》(人社部 财政部 第36号令)和有关规定,通过集体协商,职工大会审议通过,董事办公会研究,报主管单位备案,我社正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。企业年金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常缴费,并追溯缴费至2010年1月1日,凡2010年1月1日在职在岗职工可自愿申请参加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条件
自2010年1月1日起在职员工、期间离职、期间退休(不含已享受统筹外养老补贴)的员工。
二、实施时间
企业年金制度追溯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。对符合条件并申请参加的职工,我社自该日期起补记单位缴费部分。
三、缴费方式
单位缴费:单位按工资总额8%缴纳,结合参保员工当年社保基数、社龄等因素,按比例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。
个人缴费:个人缴费金额为单位划入个人账户金额的四分之一,由员工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出版社指定账户。
缴费时间:个人申请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。
四、单位缴费归属比例
按员工在本单位服务年限,确定单位缴费部分归属个人比例:
1.在本单位工作不满8年(<96个月):单位缴费归属比例为0%;
2.在本单位工作满8年及以上(≥96个月):单位缴费归属比例为100%。
五、企业年金领取及账户管理
(一)领取条件(满足其一即可申领)
1.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;
2.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,因病(残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;
3.出国(境)定居;
4.退休前身故。
(二)离职后账户处理
1.职工与我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(职业)年金的,其个人账户权益转入新单位年金计划管理;
2.新就业单位未建立企业(职业)年金或职工未就业的,个人账户转为保留账户,在本计划内继续管理,相关账户管理费用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。
六、申请方式
1.在职职工:默认自动加入企业年金计划。不同意参加的人员,须于2026年8月14日前提交书面申请,经单位审核同意后,可不纳入本方案。
2.离职、退休员工: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的人员,须于2026年8月14日前联系人力资源部,确认缴费金额、缴费账户,完成转账后提交缴费凭证;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未完成个人缴费的,视为自动放弃参保资格。
七、联系方式
如有疑问,请联系人力资源部。
联系人:吴老师
联系电话:010-64605053
邮箱:kaimingrlzy@126.com
